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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律师:酒店式公寓现在非常火热!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律师:酒店式公寓现在非常火热!什么是酒店式公寓?作者 Jim Butler 和 环球酒店集团®
酒店律师 | 酒店法律博客作者
2014.12.12

点击这里获得有关酒店式公寓的最新文章

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对于一个有优秀业绩记录的房地产组织结构的定义
作者
Jim Butler, Bob Braun and Guy Maisnik
酒店式公寓律师

酒店式公寓行业的重生

酒店式公寓又开始焕发生机了。似乎每一家高端或奢华酒店开发商都在考虑发展酒店式公寓。住宅区房地产实业的复苏,奢侈酒店的高昂建设费用以及改变了酒店式公寓的“证券”性质的SEC Rule 506(c) 使得大家重新燃起对酒店式公寓的兴趣。(关于SEC 506(c) 的最新情况,请看《酒店式公寓的“新品种”- 是进行新酒店建设融资的关键吗?在新的SEC Rule 506 (c)条款下,将酒店式公寓作为“证券”出售》)

关于酒店式公寓,我们有许多问题需要仔细探讨 – 酒店式公寓合理吗?我们要把它们视为房地产还是证券?怎样的权利体制能最好地保证良好的酒店运营?谁拥有哪些部分和谁应该对哪些部分付经济责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方面我们就不一一阐述了。但是许多人会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在美国的第一次浪潮出现在1970年和1980年年代。而且酒店式公寓这个名词通常适用于(或者错用于)许多不同的房地产组织结构。

JMBM 环球酒店集团®的酒店式公寓律师认为,酒店式公寓的定义应该如下,并且此定义符合行业内专家的认可:

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定义:酒店式公寓指该酒店内部分或者全部的客房合法地改造为公寓套间并且出售给了购买者,然而出售了的公寓套间仍然是酒店可出租的客房,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酒店客房的出租和酒店的日常营业。

酒店式公寓应该是“透明的”

一个精心设计,建造和运营的酒店式公寓应该是“透明的”。这意味着,酒店客人不会认为该酒店式公寓与其他传统式酒店有区别。对于酒店客人来说,酒店式公寓的基本要素应该是透明或者是无形的

与酒店式公寓相得益彰的其他房地产组织

作为多用途酒店中一个特别的分类,酒店式公寓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其他酒店、住宅型房地产和商业性房地产作为一项多用途酒店项目一起发展。例如,许多酒店式公寓会保留一些“正常”的酒店房间,这些房间会由酒店业主自己拥有而不出售给公众购买者。

酒店式公寓也会包括有品牌或没有品牌的“出售中”公寓,联排别墅,共同产权持有, 俱乐部以及度假屋等内容。酒店管理公司会代替有些业主管理房地产业务。除此之外,一个优秀的多用途酒店项目还会囊括商业性房地产,例如办公室,休闲健身中心,餐厅,高尔夫球场,网球场,码头以及其他运动业、零售业和娱乐业设施。

关于酒店式公寓的其他资源

您可以在我们Hotel Law Blog网页的主页上获得关于酒店式公寓的其他资料,在网页主页的顶部点击“HOTEL LAW TOPICS, ”然后在选择菜单中点击

以下是JMBM的酒店式公寓律师所撰写的部分文章

关于JMBM的华人投资集团®

JMBM Global Hospitality Group®和华人投资集团®的律师为华人投资者在美国的投资活动提供法律和商业建议。他们帮助华人投资者识别、分析、评估、验证、收购、融资和管理酒店和不动产商机。具体包括尽职调查、购买与销售结构和文件、美国不动产(尤其是酒店、多功能酒店、多户住宅建筑和商用不动产)开发和重新定位。

Picture of Jim Butler Jim Butler 是JMBM的创始合伙人,也是JMBM Global Hospitality Group(r)和华人投资集团®的创始人兼主席。他是世界知名的顶级酒店律师之一,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书籍有《酒店管理协议与特许连锁协议手册》(The HMA & Franchise Agreement Handbook)、《关于如何购买酒店的手册》(How to Buy a Hotel Handbook)和《贷款人手册》(Lenders Handbook)。Jim带领Global Hospitality Group(r)为客户处理了价值超过680亿美元的酒店交易,其中涉及位于世界各地的1500多处酒店房产。在为亚洲投资者提供代理和咨询服务方面,Jim已有30多年的丰富经验,在最近五年主要为华人投资者提供服务,因为华人国民和公司在美国开展的海外投资活动急剧增多。 +1-310-201-3526 jbutler@jmbm.com

这是Jim Butler(金百德)律师的签名。我们在代理酒店业主、开发商、投资人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经验。我们已经为客户完成了价值超过710亿美元的酒店交易,遍及世界各地1600多处酒店房产。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通过JButler@jmbm.com或+1-310-201-3526来和Jim Butler(金百德)律师取得联系。

备注:Jim Butler(金百德)是杰美百明律师事务所 (JMBM) 的创始合伙人,同时也兼任环球酒店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的总负责人。Jim是世界知名的顶级酒店律师,在业界享有盛誉。在Google上搜索“酒店律师”,您就会一目了然。Jim及其团队不仅仅是著名的酒店律师,他们也是餐饮酒店行业的咨询师和商业顾问。他们能为您寻找到投资商机,并撮合达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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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酒店式公寓律师:酒店式公寓现在非常火热!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1. […] 酒店式公寓在许多方面都十分有用。(具体请浏览《酒店式公寓律师:酒店式公寓现在非常火热!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对于酒店开发商来说,它们可以做为很好的融资工具,尤其是奢侈型酒店和高端酒店。在“新模式”下,酒店式公寓可以做为证券出售,这将会被广泛用于酒店行业中。SEC Rule 506 (c) 将是使用这新模式的关键纲领。(具体请浏览《酒店式公寓的“新品种”- 是进行新酒店建设融资的关键吗?在新的SEC Rule 506 (c)条款下,将酒店式公寓作为“证券”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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